阅读历史 |

43(2 / 2)

加入书签

:你要走了?

宋早早没应声,她也不知道自己这趟回去还会不会回来,要是宋荣鹤跪下给她磕一百个响头求她不要走,她可以考虑考虑,但要是没有,别想她这么轻易就原谅!

你放心就是了,来回食宿车费我都包了,不会让你吃亏。

孟长安想解释说自己不是这个意思,却又觉得言语苍白,最终什么也没说。

宋早早带他去商场买了两身新衣服,她是真不拿钱跟票当回事,花钱花票如流水,看得孟长安连连阻止:别别别,这个太贵了,别买这个

宋早早已经付钱了。

她买了两件衬衫两条长裤还有一双鞋,孟长安身上的衣服已经不能穿了,她又带他去招待所开房间洗了个热水澡,从来没穿过这样好料子的孟长安从浴室走出来时浑身都不自在,但老话讲佛要金装人要衣装,这话确实不假。

他平时穿打补丁的褂子跟粗布裤子,已是书卷气十足,属于那种看他一眼都觉得很有文化的类型,换上正儿八经的白衬衫黑长裤,那真真就是书里走出来的美青年,气质格外淡雅出众。

孟长安见宋早早一直盯着自己看,俊脸微微泛红,这身衣服太贵了,他穿得时候很怕弄坏,家里的钱不知道够不够

还不错。

宋早早背着手围着孟长安转了两圈,点了点头,有点人样了。

不过他脸上的伤还是个问题,宋早早把他摁在椅子上,别动。

碘伏碰到伤口还是会有些疼,孟长安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因为要给他抹药,宋早早的脸离他非常非常近,近的他可以清楚看见她细嫩脸颊上的小小绒毛,专注的美眸黑白分明,好看的过分,这使得他心猿意马,不得不闭上眼睛,才能静下心来。

涂完药,这张俊脸看起来青青紫紫的好像更严重了,他身上的伤宋早早让他自己抹,孟长安看着斯文瘦弱,衣服脱了却不然,毕竟也是天天下地干活的,身上肌肉不像徐砚跟孟卫国那么明显,也没他们结实,却自有一股芝兰玉树的清雅之美,北山村能养出这么个人物来,估摸着是把所有灵气都聚集在了孟长安身上。

他体面、斯文、温和,爱干净讲卫生还不说脏话,跟北山村其他人形成了鲜明对比,宋早早觉得他比大院里那群纨绔也没差上多少。

她带了行李箱还有芝麻,不然把芝麻留在北山村,徐阿奶虽然能照顾,但她老人家节俭惯了,让她喂一条小土狗吃肉喝奶,可能比喂徐砚都难,宋早早可不想自己回来发现芝麻真的瘦成一粒芝麻,所以能带就带上,她亲眼看见有人用麻袋装了好几只鸡拿上火车的,鸡可以,小狗当然也可以。

从这里没有直达首都的火车,他们得坐车到市里,再搭火车到省会城市,最后再转首都,尤其是从省会城市到首都,不晚点都要二十一个小时,基本要在车上待一整天,宋早早来的时候有警卫员送,回去她也没说一声,所以才抓了孟长安陪同。

她很爱惜自己的小命,没人陪着上路才不会私自行动,真出事了那不得把爷爷担心死啊?

孟长安哪有拒绝的余地?要不是大小姐救他,现在他还被刘副处关着呢!

大队长就比徐砚那木头懂事多了,也比老男人可爱,不用宋早早说就拎起了她的箱子,票已经让人买好了,宋早早临走前还不忘威胁一番书记好好查,说等自己回了家,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回来问进度,书记只得连声答应,不然还能怎么办呢?

谁叫人家是大小姐呢?

大家多给我一点评论嘛,评论就是动力!!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