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陆令 第36节(2 / 3)
俩人关系好,他和陶万宇提到这个事的时候,陶万宇就告诉他,不要节外生枝,不要和警察说,他也就没说。
根据岳军之前的供述,陶万宇和王丽超一起去他那里买猪肉,岳军和陶万宇还有了点冲突。这也能侧面证明,陶万宇和王丽超是关系可以的。
“是这个人吗?”游少华给王丽超出示了本案第二个死者的情况,就是那个身高185的无名尸。
这个死者的相貌,经过法医多次努力,还是做了一个简单的恢复。做出来的结果虽然不能进行人相比对,但是让人肉眼进行判断已经足够了。
“有点像,我记得那个人比王成高一个头,所以印象深刻。后来我听说村里有个没名的死人,也是个大高个,当时我还怀疑过,不过也就是那么一想,毕竟那个死人我没见过。”王丽超道。
“好”,游少华又问了王丽超几句,就放他走了。
因为没有外乡人的具体信息和照片,制作辨认笔录比较困难,但有了王丽超的指认,大家还是清楚了侦查方向。
案子能在这里产生突破,已经说明了一个问题。
陶万宇、王成夫妇、张涛的妻子李美玉,都一定有问题,都是可以刑拘的,只是不用操之过急。
有了这些额外的线索,再去找王成讯问的时候,游少华和陆令心中的底气是很足的。
……
1月20日晚上,看守所。
“王成,过来签字!”管教在羁押的房间门口喊了一句。
“王成,快去!”号长立刻站了起来,督促这王成去配合警察。
看守所比监狱要难受的多!
因为都是处于侦查阶段的未决犯,所以同一个案件的不同嫌疑人必须关押在不同的屋子,各个屋子之间也禁止有接触,所以看守所是没有公共的“放风”的时间的。
春夏秋季节,看守所允许每个监室每天户外放风一小时,冬天压根就不允许。
进来两天两夜,王成除了吃饭上厕所,就几乎没动过。
上午起床、吃饭,学习监规和法律,下午也得坐着听课,到了晚上也不能乱动,只能在自己的不到一平米的区域里待着,不允许交头接耳。
当然,这些规矩不怎么能限制号长,号长有一点可以到处溜达的特权。
别小看这个特权,这在监室里是非常舒服的。
总的来说,看守所一定比监狱苦。监狱有活干!
即便是缝纫,也比天天在这里坐着强!而且,监狱还有自己的床铺,人每天能到处溜达,放风时间也长。最关键的是监狱可以聊天,而在看守所,聊天受限!
两天了,这两天王成听到的话,让他逐渐地明白了一个道理。
自己完了。
“无论什么事,早点下队是最好的”,这是看守所的共识。
根据刑事诉讼法,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在最后判决的时候是要扣除的。
比如说在看守所待了1年,最后判了7年,那么就直接减掉1年,进监狱六年(暂不考虑减刑)。
公安局批准的刑事拘留,最多能把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37天,检察院的逮捕最多能关7个月,法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案件经过上级法院,可以延长3个月。如果报最高法,可以继续延长。
但是,如果公安局、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嫌疑人有其他犯罪情况,时间可以重置,重新开始计算。所以,在看守所待两三年的也有。
“啊?签字?”王成浑浑噩噩地站起来,跟着号长去门口。
很快地,签完字回来了。
“怎么样,入d了没?”有在坐在地上的人转过身来,小声问道。
“入个屁,他才进来两天,3延7,正常程序。”号长走着路,用膝盖轻轻拐了一下刚刚多嘴的这位。
刑拘程序,一般情况下都是3天,然后延长至7日。流窜、结伙、多起案件的情况,可以延长至30天。再加上检察院的7天刑拘审查时间,一共37天。
司法实践中,3天延长至7天,基本上是常规操作,是绝大部分被刑拘的都要经历的。而王成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的羁押时间被延长了,但是这距离“入d”还很久远。
“我要在这里关多久?”王成和号长问道。
“就你?杀人犯,都不坦白,关多久有啥区别,结局都差不多”,号长道:“要我说,你这种事情,坦白还可能判个死缓,就死不了了。”
第69章 王成招供
死缓,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年内只要在监狱表现良好,就转为无期徒刑。司法实践中,虽然死缓属于死刑,但是更接近无期徒刑。
而号长这种角色,本身就是和监管关系搞得比较好的,如果他们能劝服嫌疑人坦白或者自首、揭发,他们自己本身也是有好处的。
即便是已经羁押的嫌疑人,也可以继续自首其他公安尚未掌握的犯罪。
1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