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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人的庇护底下。
「你现在是什么态度?我们没有不相信你的能力。」居父正色道。
「我确实有交女朋友,快两年了。」居应仁平復了情绪。
「那为什么不让我们知道?」居母不解。
「我们已经接受你是同性恋的事实,让我们看看自己女儿交了怎么样的女朋友不行吗?」
「不是我不想让你们知道,是你们不相信我。」居应仁语带无奈。
「什么意思?我们已经做到这个地步了,还不够支持你?」居母蹙眉。
居应仁打开手机,翻出三人合照,摆上矮桌。
「那是我和我女友,还有…我…她女儿。」居应仁差点说出「我女儿」,可她不想引起更大风波。
三人沉默许久,居父开口。
「一年多了?」
「嗯。」居应仁应声。
「怎么认识的?」居母问。
「超市,她女儿走失。」言简意賅。
「我支持你当同性恋,没说你可以到外面随便认女儿。」居父说道。
此言是彻底惹火居应仁了。
「支持我当同性恋?」居应仁忍不住笑出声。
「我曾几何时想过要当同性恋?以为这是我的选择吗?」
她拿下眼镜。
这是她情绪激动时的习惯性动作,好像将这世界望得模糊,也就不那么心痛。
「如果可以选择,我会像个笨蛋一样踏上这条佈满荆棘的道路?」
「那你倒是解释一下,明明这条路已经够难走了,你为什么还要把事情弄得更复杂?」居母也提高音调。
「我让你去当同性恋,但是不准你去跟这个女人交往!」
「小小年纪跟别人学什么不三不四的,没天理!」
「所以爸当初娶你就是活该吗?为什么爸可以养我,我却不能和她在一起?」
居应仁握紧双拳。
「凭什么…?」
「凭什么?」居父也火了。
「凭我是男人!我才有能力照顾一个家庭!」手握温酒颤抖着。
「女人哪一点比男人差?」居应仁感到一阵晕眩。
「原来打从一开始,就没有一个人看好我!」她怒吼。
居父震怒,温酒直截往居应仁身上洒。
「清醒点没?」居父放下酒杯。
「现在,去跟那女人分手。」居母指着手机。
「想太美。」居应仁握着眼镜的左手又捏紧了些。
玻璃碎裂的声音细微,没有人听见。
「养你这个同性恋已经让我们很难做人了!现在你又想让我们蒙羞!」居母嘶吼。
拿起居应仁摆在桌上的手机。
「蒙羞。」居应仁重复了一遍。
接着,手机应声坠地,碎裂。
「滚!」居母指着门口。
居应仁站起身,不疾不徐离开家门。
午夜十二点整。
居应仁骑着机车,绕了b区一整圈。
像个无头苍蝇一般,没有目的地。
左手手心无数血痕,细小却刺痛,握着把手让疼痛更为鲜明,可这样的感觉才能让她感受到自己仍然活着,也才能保持清醒。
「叮咚---」小七灯光刺眼,居应仁走进店内,柜台店员正昏昏欲睡。
她猜想再过几分鐘,那店员可能就阵亡了。
不过另一个正在清点物流的店员倒是神采奕奕,似乎是个正统的夜猫子。
「请问需要微波吗?」昏昏欲睡的店员问道。
「呃。不用。」居应仁拿着矿泉水,为那名店员的精神状态担忧。
坐在靠窗的位置前,拿着冰矿泉水。
她手机被摔烂,钱包里还有三张千元钞票和几枚硬币。
身穿b中制服,活像个流离失所的中輟生。
流离失所,有家归不得,不过再过几週就要毕业。
她将去往新的城市,离开父母庇护。
凌晨两点整,居应仁找到公共电话亭,拨了三通,才终于被对方接起。
「喂…?」对方小心翼翼开口。
「是我,打开家里大门,我十分鐘后到。」居应仁冷声。
「你是…居应仁?」男音疲惫不堪。
「对,先这样。」语毕,居应仁掛上电话,骑车前往。
十分鐘车程,她抓得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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