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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霍雅心思细腻,但其实就是鑽一些没有必要的牛角尖。

她这人委实活得太过散漫,做起事来迷迷糊糊,东丢西落,经常不是这个课本忘了带,就是那个作业忘记写。

她不是故意的,但就是总能把自己过得浑浑噩噩。

而方清儼然是个与她截然不同的一个人,既严谨又有轻微强迫症,最重要的是他根本不在意别人怎么想。

所以这样的他总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能把自己的生活搞成这副乱七八糟的模样。

小学最后的那两年,霍雅的迷糊总让他困惑得怀疑人生。

与霍雅相反,方清小朋友小小年纪,在还不知道「人生胜利组」究竟是什么意思的时候,就已经将它发挥得淋漓尽致。

别的姑且先不论,光就说他那张脸就好,不但生得仪表堂堂,笑起来还玉树临风,不说话的时候宛然就是个小绅士。没受过什么波折,从来人给他的就只有表扬和讚赏,也许正因如此,所以他一直也就不是个太与人和善的人。

既不会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也不必想方设法地去讨好任何人,向来就只有人来讨好他的份,所以更别提哄人。

记得有一回,在自然课的实验小组上,霍雅又忘了带分配好的实验用具。由于方清已经忍受了她一段时间的稀里糊涂,所以他当下就显得特别不耐烦。

很明显地,他那少到可怜的耐心已然用罄,于是当下便不假思索直接了当就朝她挞伐一顿,也忘了当时说的是什么,总之场面被搞得十分尷尬。

霍雅已经够没自信了,平时躲避旁人目光已经都来不及,结果方清这一开口又让她成为眾人视线的焦点。

可是,那时她还不熟这个邻桌,也不敢回口,毕竟他说的也没错,这就是她的失误。于是当时,她就只是这样可怜兮兮地低下头,委屈红着眼,忍着一眶泪在眼中打转。

那时的方清,对她来说就是个爱找她麻烦的浑蛋王八蛋。

然而方清对她的印象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他们对彼此来说,就好似天生的剋星似的,永远没有对盘时候。

除此之外,方清看不惯霍雅的行为其实多到数不清,但其中一个最看不惯就是──她总半途而废的处事态度。

方清是个对任何事都必须贯彻始终的严谨好青年,所以一直不能理解霍雅那种老把事做一半就拋下的行为,有些甚至连一半都不到。比如说:一本书大老远从图书室里借出来,只翻了三页,过没两节下课就又还了回去,再换下一本,如此周而復始。结果就是,霍雅没一本是真正看完的。

方清不是个鑽牛角尖的人,也不仅一次告诫自己别去在意,但偏偏霍雅就与他比邻而坐,想不在意都难。

记得是小五下学期的事吧,那时他们俩已然当了一学期的邻桌,还有一学期的值日拍档,总算也稍微熟悉了彼此。

霍雅知道要长点心,拿着笔记本督促自己就算学习真的差,至少也别再东忘西忘,搞得邻桌老是要炸毛。而方清也学会一点点的体贴人,儘管他体贴人的方式总是那样「与眾不同」,可霍雅总归还是知道他至少不是个坏人……更正,不是那么坏的坏人。

那年霍雅初经乍到,她还为此伤心了不小段时间,才十一岁呀,该不会从此就不长个了吧?而令人烦躁的经期也总搞得她战战兢兢,总怕一个不走心,经血就这样侧漏了出来。总之,每回癸水来都让她变得分外歇斯底里。

她还记得,那是一个夏日炎炎,仲夏的清晨,她腹胀得厉害,不疼,但就是撑得难受。

她一入教室就半死不活垂卧在自己桌上,估计十来分吧,打扫鐘响起,邻桌的方清慢条斯理收好桌上的书,正要起身时,忽然回头瞅了她一眼。其实霍雅根本没看见,但就觉着背脊一阵凉,所以她也抬起了脑袋来,面目狰狞的脸,就这样正好对上对方瞧不出情绪的面容。

「你又怎样?」

「……我──」

「算了,我没兴趣知道。」

……呵呵,这对话还真是一如既往的「方清风格」啊──霍雅苦笑。死撑着腹内传来的不适感,硬是站起来准备清扫用具去了。

撑过清扫时间,却撑不了升旗典礼,所以报告老师身体不舒适后便没参与。她还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趴在桌上,方清临走前又给她扔了一句,她一时没想清,想清后却很窝心的话。

他说,你今天没带外套吧,等等要是需要自己拿。

然后她看见方清把身上的外套从身上褪下来,掛到椅背上,向着光,霸气又帅气地步出教室大门。

霍雅不禁皱起了眉头。

……简直神经病。

谁会大热天和他一样没事把外套披身上?

然而,十分鐘后,霍雅还是羞愧地自搧耳光,感激涕零取走了方清方才落下的外套,绑至腰际,然后头也不回往洗手间奔去。

方清大神啊,请受我一拜!

不得不说,有那么一瞬间,霍雅忽然觉得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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