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听说它成流氓?(2 / 2)
事。
手中显示拨通的手机掉落在地上发出鏗喨一响,却没有引起埋首在他胸前肆意舔吻的人的注意。
林昱晌几乎绝望地闭上眼睛,不是第一次的后悔自己没学些防身术以防万一,两行眼泪不自觉的滴落下来,却意外浸湿了余辞的脸庞,湿凉的触感让他些微回神,他停下来看着几近崩溃的林昱晌,看着他憋红的双眼,和紧咬的牙关,似乎在问他为什么这露出这种表情让人更想侵犯他,却没来由地慢道:「你知道吗?高一那年我表白了。」
并不需要他明说,他也知道他说的那人是圆尧。
他接着说:「但他说我们并不适合,我问他是不是因为我是男子,他说不是,但他的眼神告诉我就是如此。」
他的声音很沉,带着些性慾,林昱晌并不想听,但见他停下动作,抓紧时间去挣扎,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逃离着桎梏。
「你知道白月光是什么吗?就是圆尧这样。」他道,「他是第一个告诉我同性恋不可耻,也许是因为这样我和他关係挺好的,不过这也或许只是我自己个人这样觉得,我知道这声告诫不代表说我可以对他肆意妄为,但我没控制住自己,在他离开后我找了很多人,也应该说你是我玩的第一个男人,再后来进入社会后我发现当一个人权力大到某个地步时,你所做的任何事都会被合理化。」
「哪怕我玩的是个男人。」
林昱晌不知道余辞对他说这些话做什么,也不想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全当他是酒醉后的荒言,那怕牛头不对马尾,那也与他无关。
一个人可以阐述自己的悲哀,但不代表这可以成为让他为所欲为的理由。
就像那个在美术教室的女学生,像他每个非礼过的人,也像现在这个被逼至墙角,瑟缩着的林昱晌。
他无辜,他可悲,难道这些被他害的残破不堪的人都不可悲?
一辈子顶着别人的嘲讽和压力,说服自己去接受这个自己。
或许有些人会释然,或许有些人不在意,但更多的是下半辈子都活在阴暗的沼泽里,承受他们不该承受的一切。
余辞是强迫自己去喜欢一个女人,尝试去做一个正常人。
但基本上一个人类会有这么一个想法时,他就已经不正常了。
余辞是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他理当明白自己所做的这些代表什么,但却依旧他知法犯法,残害他人。
林昱晌有些疑惑他为什么还能再这和他讲话,不应该被关在什么地方,好好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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