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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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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对铁锤在他手里,不停地抛起落下,像是要玩出花来。

至于那匹野性的战马,从一进入大殿之内,就不太安定,四蹄不停地来回挪动,要不是牵着缰绳的马夫力气大,说不定就被它给跑了。

当于钟上手摸的时候,这匹马直冲他打响鼻,两条前蹄更是不安分地动来动去,似乎随时准备抬起来踢他一脚。

“后来怎么了?”九五之尊被引起了好奇心,忍不住问道。

“后来虎啸这老匹夫与我们将军在战场上相遇,这匹马见到将军之后,就把那老匹夫给甩了下去,直接冲着将军飞奔而去,要当他的坐骑。北魏人一直在神化这匹马,说它是灵马会认主,末将当时以为北魏人在吹牛,不过那场仗之后,我才发现其实偶尔北魏人嘴里也还是有几句实话的。”

于钟边说边朗笑出声,显然是根本忍不住。

至于北魏那边的使臣,全体面如黑炭,特别是叶利扬,看到这匹雪白的战马时,就开始咬牙切齿。

这匹马化成灰,他都能认得。

疾电有认主的特质,撇开一群年轻将领不要,谁要驯服它都不行,但是看到虎啸将军的瞬间,就自动跑过去认主,甚至挤跑了当初虎啸的原战马上位。

不过虎啸将军年纪渐老,大家都默认他打不了几年仗就要退隐,因此北魏的武将们都卯足了劲儿,想要当这匹马的下一位主人。

北魏尚武,王子们自然也不例外,全靠武力说话。

他们几个兄弟也在偷偷使劲儿,利用身份之便,私下悄悄和疾电培养感情,其中叶利扬为了得到它,还给虎啸将军送了好几座庄园和数十位美人,才获得了每七日可去看一次的权利,每次去都找许多精贵吃食给它,就跟上供一样。

哪里想到,最后北魏所有武将的努力全是白搭,这狗娘养的东西,分明是个白眼狼,在战场上两军厮杀的开端,就直接把第一任主人掀翻在地,当场叛变。

不仅北魏人傻眼,就连大烨军队也愣住了。

好家伙,他们将军不愧是战神,人格魅力拉满,不仅吸引各地人才,连畜生都迫不及待地投效。

“胡说八道,疾电爱吃糖,你们将军身上一股子甜味儿,分明是心机地诱惑了它!”叶利扬当场反驳。

哪怕这编的瞎话听起来很荒唐,但是他坚决不承认,灵马认了武鸣为主。

这仿佛是一种魔咒,好似代表了好运势也抛弃北魏,奔向了大烨一样。

北魏之前流传着一句话,说是武鸣的出现,中断了北魏的运势,反而帮助大烨复兴。

因此北魏人对这方面非常敏感。

于钟一听这话,忍不住放声大笑:“叶利扬王子,你要不要听听你说得是什么话?说得好像我们将军是大美人,去勾引你们北魏的才俊一样。皇上,北魏王子这是污蔑将军,还请允许末将证明此事。”

他说完之后,冲着龙椅上的男人行礼请求。

“可。”皇上摆了摆手。

大殿之内,无数人对此产生好奇。

于钟一把拉开马夫,另一只手则用力拍在了马背上。

瞬间那匹本来就很焦躁的疾电,立刻跟疯了一样蹬起两条前蹄,作势就要往宾客席上乱冲。

“快,护驾!”

周围响起一片惊呼声,更有甚者已经招呼侍卫保卫皇帝。

武鸣将军只愣了一下,也没有起身,只是吹了一声口哨。

清脆的口哨声在殿内响起,原本疯狂地往外冲,随时要将杯盘踩踏碎裂的疾电,立刻像是听到了什么指示一般,顿时稳住了身形,乖乖地回身跑到武鸣将军这桌,站在他身前,低头蹭着他。

武鸣端过一盏甜汤,放在面前,疾电瞬间用舌头卷起汤汁,一副乖狗狗的模样。

“疾电的确喜欢吃甜的,不过除了它认的主人之外,很少吃别人喂的东西,除非它知道是一群想讨好它的公子哥儿,特地花大价钱买的上好金丝方糖,他才会吃几口。想必叶利扬王子比我清楚。”

武鸣垂眸看了看那匹马,虽说面具遮住了他的脸,也看不清楚表情,但是他停留这么久,想必一定是温柔的。

当然等奚落叶利扬的时候,那是丝毫没有嘴下留情。

“哈哈哈,将军说得是。不只叶利扬王子,北魏那群显贵的男人,想必都去讨好过疾电!”于钟立刻追加言论,显得无比讨人厌。

“好,的确是一匹灵马!”皇上抚掌,算是给此事定性。

“皇上,末将再给您说说这里面的破烂。其实有许多东西都是名过其实,比如这把长剑,还是那位虎啸将军的。这是他打了第一次大胜仗的时候用的武器,你们也都知道,北魏爱吹嘘,就把虎啸各种夸,这把剑自然也不例外,取了个名字叫长胜剑。其实这把剑品质还行,但绝对不是将军级别用的,和同等级的人对打,很容易输。“

“不过其他剑又不像疾电一样,有认主一说,不能挤走原佩剑。于是这把剑就一直跟随着,后来在战场上,遇到我们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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