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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燕燕 第88(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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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言。男女从订婚起就有庚帖,成婚了还要有婚书,以证明男女双方的结合是合理合法的。

到了现在,虽然有法律了,可以结婚也可以离婚了,但并不意味着男女真的可以自由结合,还是要有凭证的。

这个凭证就是结婚证。

没有结婚证,那就不是合法的婚姻,而是非法的,是要问罪的,女方父母是可以控告的。

杨虚鹤与杜纯雪之间,八成是没有结婚证的。

这一点,杨玉燕就没听懂:“他们没去领证吗?”

苏纯钧说:“领结婚证要有父母的同意书的。”杨虚鹤成年了没关系,杜纯雪就根本拿不出来父母的同意书,她父亲还要去告杨虚鹤呢。所以他们也不敢去领结婚证,横竖以前没有人管。

杨玉燕惊讶:“还要父母写同意书?”

苏纯钧笑道:“肯定要的啊,不然人家怎么知道你的妻子是不是拐来的?这是为了保护妇女不被拐卖的举措,是好事的。”

不过事实上,现在的人肯去领结婚证的一成也没有,九成的人都是自己举办婚礼或连婚礼都不举办,一男一女租个房子就自称是夫妻了。

法律制定虽然是好意,可是大家都不遵守也没有了意义。

不过正因为如此,抓人的时候才能有更多的名目来罚款。

宪兵抓人时根本不会再去调查这一对男女有没有结婚证,因为基本都没有。一些能有父母作证是合法婚姻的,自然万事大吉,虽然肯定还是要出一点钱,但比罚款还是少多了的。

如果找不到父母作证是合法婚姻的就惨了,宪兵队会让女性做选择,是告男方拐骗,还是自己写认罪书,承认自甘堕落。这份认罪书一写,就等于是承认自己是下流人,对女性是非常严重可怕的摧残。

毕竟妓女都是有登记的,自己做生意的都是要被抓起来的。

这些,苏纯钧就不必再对杨二小姐讲了,省得让她难过。

杨玉燕果然问起杜纯雪:“那她怎么办呢?”

苏纯钧:“会通知她父母,让父母去赎。”

张妈说:“她那个爹本来就要吊死她,哪里会去赎呢?”

不过可能是父女情深,杜老爷还是去赎回了杜纯雪。

他不但去赎回了女儿,还真的控告杨虚鹤拐骗妇女。

报纸上本来就在报道这些知名文人被抓进宪兵队的事,各种耳语流传,各种血腥的猜测,都认为这些知名文人被抓进去必须是要经历十大酷刑的。

这时有消息称杜老爷控告杨虚鹤拐骗妇女,报纸上立刻有人声援杨虚鹤与“爱妻”,认为他们感情真挚感人,是因为爱情而结合,绝不是拐骗。

可是,可能是这次有政府在背后撑腰,也可能是杨虚鹤这次被关在了牢里,让杜老爷增添出了许多勇气,坚持要控告杨虚鹤拐骗杜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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