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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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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身上,弦子未见他如此意兴遄飞,意态昂扬的,不禁蹙眉,微露一丝迷惘。 “……叫人!”

“木鸡叔叔。”小弦子在这点上一向乖巧,耿照怎么说,她便怎么做。

“乖!”耿照将那具苍白的殭尸倚放于榻,斟茶与他润润嘴唇,又替他除下包裹于外的破旧薄被,一个人忙得不亦乐乎,嘴里还不停叨念着:

“……木鸡叔叔,这位姑娘叫弦子,同我很……很要好的,总之……就是那样了,你可别笑话我啊。她很听话的,武功也很好,将来我们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她也会好好孝顺叔叔的。”

弦子小时候,经常看潜行都里的其他女孩这样,手里抱着布娃娃或泥泥狗,假装它们也能听懂,大人说这叫“过家家”。

耿照玩这个,年纪是嫌大了些,抱来的这具殭尸也比她见过的布偶玩意都要吓人,可不知怎的,耿照的话让少女有点开心。如果他愿意常常这样说的话,弦子不介意他玩过家家。一起玩也没关係。

“木鸡叔叔,我是弦子。”她端了水帮殭尸擦脚。宝宝锦儿以前,常帮耿照这样做的,她看过好几次。

耿照果然欢喜,捲起袖子帮忙。两人挤仄在一隻半大不小的脚盆前,七手八脚的,胡乱忙活一阵;弄着弄着,弦子的雪靥涨起两抹酡红,虽没甚表情,湿凉的小手却往他腿心探去。

宝宝锦儿帮他洗完了脚,也总要做那件事的,有时是她先起的头,但多半都是他。她也看过好几回了,是这样的。

耿照差点儿跳起来,旋即会意,红着脸握住她的小手,干咳两声,没敢往“殭尸”那厢多瞟,正色道:“弦子,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情办。你能不能到镇上,套辆结实的骡车来?我们……要带木鸡叔叔回家了!”

◇◇◇

祭血魔君几乎想不起来,距七玄大会结束,到底过了几日。

这对讲究精准操刀、一罅不漏的他来说,是从来没有的事。

鬼先生于祭殿一败涂地,虽非意料之中,然而证诸此人过往的轻浮行止,祭血魔君不能说全无应对的准备,眼见狂澜难挽,趁着兵荒马乱,从白玉祭台夺了天裂刀,藉禁道黑蜘蛛从容离去。

他甚至在谷外三里之内,预先布下四处救急暗桩,内中所藏,除变换身份所需物甚、续命治创的医囊,还有顷刻杀人的暗器与毒物──

血甲一门三百年来,是武林黑白两道俱都不容的公敌,一旦身份暴露,不止要死,怕将死得惨不堪言,枭首绞颈什么的,都算是客气了,凌迟剥皮亦若等閒;隐匿伪装,死里求生,一向是血甲门人的拿手好戏。

血甲门赖以长存的,从来不是“破魂血剑”,遑论毒功医术,而是时时警戒毫不放鬆的惊惧之心。

祭血魔君的师父──也就是上代魔君──姓颜,叫颜元卿,自取了个好听的浑名叫“问师觉病”,援的是“觉病当宜早问师,病深难疗恨难追”的冷僻诗典,谦称技艺粗疏,不过是久病成习,略涉悬痈而已。

粗鲁的江湖汉子记不住这般文诌诌的名儿,都管叫“医王心药”,据说其人不怎么开方,病人本吃着什么,就让继续吃,颜大夫只消同你聊聊家常,问些不着边际的事儿,病创便大有起色,在东海儒脉之中,也是号响当当的人物。

颜元卿六岁就被卖与豪门作侍童,本不是什么体面出身,只是主家门第太高、主人地位甚隆,身边的僮儿自也受了及乌之惠,多识江湖、庙堂上的绝顶人物。

耳濡目染,不惟从主人习得一身医术,成年后自立门户,在儒门内外的地位也格外不同。再加上颜元卿颇为争气,昔日的小小僮儿颜墨九遂脱胎换骨,以“医王心药”之名传遍武林,有一、二十年的辰光,江湖欲治沉痾久症,非颜大夫家门不入──

那时一梦谷还不叫“一梦谷”。感恩戴德的病眷为颜大夫搭建的医庐取名“偏羸堂”,远远不是现在风雅的模样。

魔君并不知道他的师父,是什么时候入的血甲门,以颜元卿的出身,实是令人匪夷所思之事。魔君从煎药打杂的僮儿干起,在颜大夫身边待足十年,读书练武兼学岐黄,其他僮儿来来去去,有时一觉醒来,就不见了人,问起大夫,都说家里有事,连夜返乡云云。

一直以来,魔君只知他是惠生谷偏羸堂的“医王心药”,直到某晚,慈祥如父的大夫将他唤至跟前,郑重地对他说。

“我们这一派,管叫'血甲门'。过了今晚,此生你在人前,都不能再提这个万儿。本门中人一旦洩漏身份,将死得惨不堪言,世人不会听你解释,视你为洪水恶兽,非除之而后快。剥皮拆骨、刺血剔肉,且看你的造化。”

“这……这又是为何?”魔君简直糊涂了。大夫救人无数,是那些江湖人眼中的生佛菩萨,顶礼膜拜尚且不及,怎能残忍逼杀?

大夫诡秘一笑。 “……因为,他们应当这样。”

随手将一部陈旧的手抄经卷置于桌顶,眼都没多瞧一下,彷佛是甘草、枸杞之类,不值一哂。魔君瞥见封皮上写着《父母恩难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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