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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叶氏(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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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蝶儿定当倾囊相助。”不愧是老狐狸,说话滴水不漏,凌蝶儿心中对他们已有了基本的评判。但随后又想到,慕家危机四伏,他们在其中步履维艰,唯恐被人抓住把柄,防备心强些也是正常,一切皆是为了自保。

慕庭朝不悦地皱眉,刚想要开口制止他们,却被凌蝶儿轻轻扯了扯衣袖,她将他们交握的手移到身后,悄悄在他手心写了个“不”字。

慕哥哥出面或许能解一时之急,但归根到底还是得靠她自己消除他们的疑虑。

慕庭朝感受到手心如小猫挠痒般的痒意,又重新握紧了她的手,没有再开口。

他相信他的大小姐。

叶凡装作没有看到他们之间的小动作,继续说道:“叶某有一事不明,这噬灵魔熊修炼千余年,换算成人族修士应当是化神期的修为,以凌小姐结丹中期的实力是如何在它手中死里逃生的?”

原来是想问这个,凌蝶儿冲他笑了笑,回道:“蝶儿不才,虽为翩蝶剑主,实力却远不及其他神剑之主。好在家境还算宽裕,亦有爱护蝶儿的爹爹和师父,存了不少宝物,这才堪堪死里逃生。”

一席话有理有据,将叶凡打好的腹稿全推了回去。

短短几句话,却含了叁层意思。一来说明她是神剑之主,自有自保之力;二来搬出凌云宗掌门和月云长老,光这二位大人的身份就不是凭他们兄弟二人能问责的;叁来以后辈自称,且态度温和有礼,若他们再问下去,倒显得有些为老不尊了。

叶凡无奈地看了一眼叶飞,他先前提起凌云宗掌门是为了掩盖自己提问的真实目的,可如今却是被她反将一军,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这小姑娘的话语,看似自谦,实则绵里藏刀,可却偏偏让人找不出任何差错。叶凡突然笑出了声,好一个牙尖嘴利的小姑娘,与少爷那个沉默寡言、半天蹦不出一个字的木头倒是绝配。

罢了,再问下去便是伤了和气,少爷同他母亲一样都是个不动情则已一动情便一头栽进去、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主。但如今已有前车之鉴,他们这次也已起戒心,有他们陪在少爷身边,谅她也翻不出什么动静来。

“原来是这样,凌小姐可真是吉人自有天相。”叶凡侧身为慕庭朝和凌蝶儿让出了一条道,“既已解惑,那事不宜迟,我们尽快上路吧。”

“多谢叶前辈夸赞。”凌蝶儿对他行了一礼,又扭头对着慕庭朝说,“慕哥哥,我们走吧。”

“嗯。”慕庭朝看向她的眸中满是笑意。

与苍林的满目苍绿不同,冠金台入眼便是一片金黄,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这是……”凌蝶儿小心翼翼地摸了摸旁边金色的石头,“莫非这么大的一块灵石,是整块的黄金石?”

黄金石,是比上品灵石还要高一个品阶的灵石。其中蕴含着浓郁的金灵气,由它制成的护具即便是克制金属性的火属性攻击也可以轻松抵御。

它虽为灵石,却形似黄金,且有价无市千金难求,故得名“黄金石”。

冠金台虽被命名为“台”,但实则只有中心那拔地而起数百丈的方圆几百里才是真正的冠金台,其余地方皆由黄金石构成。

相传那位秘境之主便是在冠金台中受上界提点得道,飞升成仙。

慕庭朝点了点头:“冠金台是浮幻秘境中最为贵重奢侈的地方,遍地都是黄金石。”

也正因如此,冠金台历来是秘境中争端最多的地方,不少想要发财却奈何机遇不足的修士都会选择来这里碰碰运气。此等奢靡之处,即便是在外面也难见。

“不过两个月过去,里面最珍贵的宝物想必也已经被萧钰鹤拿走了,他入秘境的第一站定是冠金台。而这外面的黄金石……”慕庭朝顿了顿,漠然道,“想要拿,也得有命拿才行。”

“这黄金石有什么古怪吗?”凌蝶儿猛地缩回了方才触碰黄金石的手,脸上还有些心有余悸,动也不敢动地对着他眨了眨眼。

慕庭朝忍不住轻笑出声,在看到她娇嗔地看着他时,才将右手握成拳抵在薄唇前低下头假装低咳几声,清冷的嗓音中带了些许笑意:“抱歉,只是大小姐……太可爱了,我实在是有些情难自禁。”

“慕哥哥就知道耍坏欺负蝶儿!”凌蝶儿将双臂怀在胸前,装作气鼓鼓的样子。

慕庭朝失笑,伸手轻轻揉了揉她的头,用求饶的语气说道:“是慕哥哥错了,大小姐大人有大量,就原谅慕哥哥这一回吧。”

叶飞叶凡一脸见了鬼的样子看着他,心想这还是他们那个冰块脸少爷吗?莫不是被来路不明的人夺了舍?爱情真有如此巨大威力,甚至能让冰雪融化?

慕庭朝清了清嗓子,正色道:“他们无法从冠金台中拿走黄金石,是因为冠金台的守护灵兽,是护世神鹰。”

护世神鹰,世上速度最快的灵兽,展翅便可日行数十万里,来回冠金台也只需片刻时间。

它双目如炬,在空中便可看到千里外的猎物;双爪力大无穷,可徒爪捏碎巨岩;甚至连它的啼鸣也能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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