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非完全口述截了一些原文 温航和李乐天的关系问题和番外详情(1 / 1)

加入书签

李乐天和温航这个不口述了,就是直接裁了原文一段

就在[另一个结局]的前两章的位置

好像是[天意]那一章

是截图提取文字的,错字尽量改了,有些地方或许和原文有点出入,因为就是免费小网站总是缺字你们懂的

引用引用《M养成手册(重生)》 侵权的话我一定删

不是我写的 是引用 是引用啊!

ps原文章是女主第一人称,所以下面引号里的′我′就是女主啊

最后的(另一个结局)是女主发现自己是做梦。

不过只有短短一小截,站在想写同人的角度,我还是把它理解为女主已经精神分裂产生幻觉了哈

下面的′我′就是女主了啊

出于保护原作者权益(不知道这样有没有用嗯)的目的,从截的文首至文尾分别加了引号,阅读时忽略即可。

“李乐天也来了,他是温航的骨科医生,也是温航仅有的一个期友。

他的中文名字还是温航取的,我问李乐天,温航的英文名是你取的吗

这个爱笑的外国大男孩用那双红肿的碧眼盯着我,失望说,冉,你真的不关心安格斯。甚至连想都不想过他,安格斯,这名字的喻意就是唯一。他在告诉你,你是他这一生唯一的选择。

安格斯:爱神,唯一的选择。也比喻行为因执的傻瓜。

他就是一个傻瓜,傻得让人心疼,让人掉眼泪。

李乐天看着我的眼,突然说:“你的眼睛,真美。”

我知道他话里有话,再问也问不出。

我知道李乐天在替温航不值,他不肯将他知道的温航告诉我。

我送他上机,李乐天突然近乎虔诚地吻了我的左眼。

在登机的最后一刻,他交给我一封信。

“徐冉:

我是该恨你的,因为你毁了我的安格斯。

我从来觉得,你根本不值得他这样用尽生命地去爱。你什么也不知道,你根本不理解他。我和安格斯相处了近四年。从最开始的互不喜欢,到后来成为彼此的挚友。哦,上帝,原谅我。就连我也骗了安格斯,他知道我是一个同性恋,却不知道我每天肖想的人正是他。他有洁癖、神经质,他身上明明也有同类的气息,却在固执地喜欢一个女孩。

这个女孩不怎么样,我见到她面的第一眼,就觉得她根本配不上安格斯。安格斯,你眼高于顶,看上的却是这个人?我热情地拥抱了这个女孩,因为她是安格斯的爱。

哦,我不该说这些的。可这封信也许并不会交到你手里,就算会,我想我们以后也不会再见面了。所以就让我发泄一下吧。你也许并不知道你出了一场怎样的车祸,安格斯将你抱回来的时候,我根本不相信你还活着。

我只是一个骨科医生,他却用枪指着我,一定要我救活你。

我毫不怀疑,如果我敢说你已经死了,他绝对会让我上天堂陪你。当然,他很快也会随之而来。

好吧,我不但是安格斯的骨科医生,还是一个医学的天才。

你遇到我,应该感谢上帝。安格斯要我誓死保密的,可我见不得你这样心安理得地活下去。

所以我要告诉你,你用了安格斯的左肾,还有他的左眼角膜。

呵呵,震惊吗?后悔吗?疼吗?我比你疼一百倍!

你卧床不醒的时候,他就躺在你身侧,他并不比你轻松。他怕被你看出异常,在身体还未康复的时候就学着适应一只眼睛看东西,他常常撞墙,常常闹笑话。

可因为有你在身边,他连做梦也会笑醒。

他怕我说漏嘴,你一醒来,他就忘思负义地把我轰走。

我不该走的,如果我留下,我一定不会让安格斯死。

我走了。

而你,徐冉小姐,你就继续心安理得地使用安格斯的肾,使用他的眼,和另一个男人,开开心心地生活下去吧!

哦!见鬼!

如果不是因为害怕安格斯死不瞑目,我真想亲自送你去见他!”

下面是我自己(我啊,是我啊,不是原文作者)说的话。

就是温航番外是李乐天第一人称。

主体内容是李乐天在温航死后回国,玄幻地在手机上被提问一个问题,问题能够满足他的一个愿望,但代价是让他变女人。

李乐天提出温航back alive(这好像是我的自造词吗又)

一系列的原因,李乐天最后成为了扶她攻。

温航不是本身身体也回来啊,是一些小说里常见的那种附在一个刚死的人身上用他的肉体活下去那种情节。

之后的情节和情感发展(he)我会尽力呕心沥血把它写得合理且速战速决但不会发展过快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