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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前的故城之战,有这么一家子在战乱中走失了,当时的年轻妇人带着仅有十岁的大儿子和五个月的小儿子在已经被炮火轰炸的面目全非的家中躲了整整一年。这一年中,全靠着妇人冒死出去寻吃的才保住了他们母子三人的姓名。原先这家人是故城的一个大户人家,这战火一来,家财散尽不说,还落了个家破人散。那府里的下人死得死,跑的跑,而那妇人的丈夫也跟着战乱消失了,生死未知。”
“一年过后,战火便从故城转移了,可当妇人带着她的两个孩子从府中的密道里出来时,交战的两支军阀队伍又打了回来。她这一慌,直接把大儿子弄丢了,妇人急疯了,不管不顾地在城里找了一天一夜,最后路过一个死人堆时,听到了幼儿的哭啼声。妇人回过神来疯狂地去扒那些尸体,终于在一个女人的身下扒到了她那已经被吓傻的大儿子。”
“那大儿子被那个女人死死抱在怀中,而大儿子的怀里却抱紧了一个不足四岁的小男孩,哭啼声便是那小男孩发出来的,妇人喜极而泣,紧紧搂住了已经被吓傻的大儿子和那个陌生的小孩。后来妇人才知道,是那小孩的母亲救了他的大儿子,而那女人却死在了乱枪之下。从那之后,妇人便把那小孩带在身边了,小孩虎头虎脑,胖嘟嘟的很是招人喜欢,就是皮肤黑了些,但是相比起他们娘三的面黄肌瘦,小孩已经非常招人稀罕了。”
“然而那小孩却在三个月后的一个晚上丢失了,妇人和那大儿子急的不得了,找遍了全故城都没有找到人,那时候的故城已经全面停战,满目疮痍、萧索凄凉的故城到处是往外逃离的难民。所有人都开始往城外涌去,要想找到一个未足四岁的幼儿谈何容易。可妇人并没有放弃,她带着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在故城找了整整半个月,依旧没有任何消息,直到第十六日的一个傍晚,那大儿子在一个死人堆中看到了一件熟悉的衣服,他几乎是发了狂般地把那件衣服的主人扒了出来,可那具小小的躯体早已经残破不堪,半边身子都没了,身上爬满了各种苍蝇蚊虫,只有十岁的大儿子几乎是边哭边吐……”
男人说完便不再出声了,洪膺侧头望了眼男人,发现他望着远方,似乎是陷入了某种回忆中。
“后来呢。”
洪膺不知为何,心中好受些了,他知道男人故事中的人是谁,十岁时的他虽然也在外边流浪,无依无靠,但比起经历过战乱的白均煜,他不知好了多少倍,至少没有从小直面那些血腥的场景。
“......后来,那妇人的丈夫找了回来,一家团圆了。可那小男孩的惨状一直跟了那大儿子数十年,每到午夜时分,他便会从梦中醒来,抱着被子痛哭。即使他后来见多了尸体,依旧没有从哪些噩梦中逃脱,于是他养成了个习惯,睡觉前必须要紧紧抱着个什么东西才不会做噩梦。”
白均煜回过神来,眼帘低垂下来,沉默须臾后,抬起眼帘望向洪膺,嘴角扬了起来。夕阳从他背后打了过来,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边。
那抹笑容比那日光还要耀眼,青年有些不敢直视,他慌张地转过头,望向别处。
“所以现在舒服了?毕竟有人比你还要惨呢。”
白均煜在一块石头上坐下,裹了裹自己身上的短外套,他刚刚出来的有些急,连大衣都没来的及拿,这会站的久了,竟也觉得有些寒了。
这初春的风自然还冷着,即使是有那日光照着。
洪膺没有顺着他的话接下去,他深呼吸了一口气后,把那块帕子装进了口袋里,又恢复成了那副面无表情的模样。
“先生,我明白了,回去吧。”
当晚的洪膺不再抗拒白均煜那似乎要令人窒息的拥抱了,晚饭他依旧吃不下任何东西,白均煜便随他去了,只不过睡前命人在房里放了些点心。
……
民国二十二年大暑,张雨深战败投降,为期一年的南北战争终于结束,郑异人留守洛城重建,白均煜率军回烟城,而白刹则被命留守太原城,帮助战后重建。
不知怎的 ,周广中被留在了太原城,没有随大部队一起回烟城。离别前一晚,城中一片欢腾,白均煜和郑异人办了个庆功宴,所有军官士兵都在城中欢呼庆祝着,而师兄弟两人却各自拎了壶酒,跑到城墙上互相送别。
今夜月明星疏,难得是个好天气。没了炮火轰鸣,也没了枪林弹雨,有的只是两人沉默着不停吞咽酒酿,与那在城中欢呼雀跃的各种声音。
一口好酒下肚,周广中舒服地喟叹了一声。自从在太原城受伤之后,他便被安排在了后方养伤,一直到洛城大捷他都没参与过任何战事。
“这战,终究是打完了啊。”
他“啪”一声将酒壶重重放在了地上,随后仰头感叹了一句。
洪膺默默地把酒咽下,低低地回了句。
“是,终究是打完了。”
“明日你们便启程回烟城了,如果可以,回梨园一趟吧。”周广中望着那月亮,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有机会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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