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回忆(剧情):总攻与夫人的相遇和情敌往事(1 / 2)

加入书签

在H城,历史悠久,资本雄厚的家族多不胜数,康家是其一,很多外地来想要扎根就要攀附这些大家族。沈翰飞家就是攀上康家才勉强脱离暴发户的行列,跻身到H城的上流圈子,开始扎根H城。

沈翰飞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康庭钧是7岁那年,他老爸带他到康家老宅参加一个聚会,还叮嘱他要好好跟康庭钧玩,不要惹事。他不明白什麽叫不要惹事,这对一向是混世魔王的他来说太难以理解了。他也没将他老爸的话放在心上,该干嘛干嘛。

大人们在宴客厅谈生意,小孩一律扔到後花园自己玩去。他一个新加入的小屁孩没人搭理,其他人全都围住了那个传说中10岁的哥哥,自己的陪玩任务目标。

他当时只是觉得这个小哥哥穿得真好看,一举一动都很赏心悦目,不像自己破坏力爆表,而且他不大理睬别人,很酷。

天真的小朋友那时觉得这个酷guy就是自己追逐的对象,之後有一段时间还模仿康庭钧的举止。

现在想起来沈翰飞不禁觉得那是自己瞎了眼,才跟在他屁股後头跑!

酷屁啊!康庭钧就是一个混账。

後来,康庭钧就是他的噩梦。“康庭钧”这三个字贯穿了他整个青春期,成为他老爸拿来棍棒教育他的“别人家的孩子”的模板。自此,康庭钧在沈翰飞心中那微小的好感都消磨掉了。

同辈无一不推崇他,大人无一不称赞他,沈翰飞叛逆期那股劲就上来了。

我就要跟你们对着干,我偏不!

所以沈翰飞就养成了但凡谁说康庭钧好话都是不听不听王八念经的习惯。

大家都喜欢他,我就不喜欢他,就是这麽有性格。

他最讨厌康庭钧说话经常就一句噎住你:“哦?是吗?”,语焉不详又没有下文。他最讨厌这种不够利落的人了,男人就是要光明正大。

说到康庭钧,沈翰飞唯一面有喜色的就是和他作为“情敌”的那段时间。说起来他还要康庭钧那混账有那麽多的世交,让他有机会认识安德烈。

沈翰飞永远记得自己和安德烈的初遇,那是一个炎热的盛夏。

彼时他还是个无名小卒,只会拿老爸的钱去花天酒地、风花雪月。而安德烈已经是富豪圈炙手可热的青年画家,有自己的画廊,还办过盛大的巡回画展。有一次,他盼了老久的限量超跑终於到手了,正在市郊试跑,却碰见康庭钧和一个异国小美人在某个富豪圈最爱的私人茶座乘凉约会。

他拉下墨镜,看着相谈甚欢的二人露出一个搞事情的笑。

为了巩固自己和康庭钧不对付的人设,他向来看到康庭钧撩仔都要掺和,甭管自己撩不撩得动,抢就是了。他以前带的都是些酒吧的小骚货,当不得真,炮友的量级哪比得上眼前这个正儿八经的富家小少爷呢?

他快步过去倚在露天茶座旁的矮栅上撩骚,强行打断了二人的对话。

“哟!老康带小美人出来约会啊?少见啊!嗨小美人,我是沈翰飞,康少的兄弟,留个联系方式吧!”

给康庭钧找不痛快他最乐意了。

安德烈尴尬得涨红了脸,他向康庭钧抛去一个求助的眼神,但康庭钧偏脸回避。他呷了一口茶随意一笑:“你们自便。有什麽事联系我,晚会见。”

哦,世交名流聚会上认识的小弟弟吗?

沈翰飞心下了然,在酒吧泡小双儿的坏习惯冒头了,默默地在心里给安德烈打分。

唔,金发碧眼异国风情,清纯挂,年轻,80吧。哟身材还挺好的,那胸简直了,90不能再多了。

他被勾起了兴趣,用自己哄迷途小羔羊的话术,就把安德烈的底儿给套个彻底了。

原来是康家的世交,5岁认识的康哥哥,这次回国发展事业。唔,要开画廊,哦晚上还要去康家办的接风晚宴……

安德烈不怎麽懂得拒绝人,沈翰飞三言两语就把他约出去了。几次来往後,二人算是稍有了解的陌生人,但也不妨碍沈翰飞对单纯小美人的好感与日俱增。

这天他们约在中央广场,沈翰飞抱着一大束茉莉来到时就看见安德烈在广场喂鸽子喂得正欢。

安德烈意识到人接近,回眸一笑灿烂如夏花,那抹笑就像雨後的阳光照进了沈翰飞的心里,像丘比特的箭一样扎进去就再也拔不出来了。他鼓动的心脏也如同他手中这束花的生命力般热烈。

他想,他的心从今天开始被上了一道名为“安德烈”的锁。

从此,他的心就只为安德烈而跳。

一见钟情就这麽简单。本只想逗逗他,将康庭钧相熟的人都化为友军,给他找不痛快。现在,他只想好好地跟安德烈谈一场恋爱,而不是以前追求肉慾刺激,充斥着名利钱财的“恋爱”。

“安德烈,你缺一个男朋友吗?”

饶是安德烈常年在国外见多了热烈的追求,也没见过这样的直球和不由分说。

他羞红了脸嗫嚅着不知怎麽回话,才刚见了几次的陌生人对自己求爱,他有些不知所措。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