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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他是最好的【甜的在最后前半段写哥哥的变态慎入】(6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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椅上,穿着一件月牙色的里衣,里衣并没有系上,敞开着,露出他的胸膛。皮肉白皙,但伤痕累累,有些是旧时伤疤,有些是现时创伤。凌厉的血痕纵横盘踞在他敞开的胸膛上。

可来思来不及思考此时场景是否于礼不合。

因为她看到,沈砚举着左手手腕,神情迷离又蛊惑,眼神却专注到童真地盯着高举的那只手。

来思顺着他的视线看向他的手腕。

手腕上,有一道,鲜艳,糜烂,宽而深,翻起皮肉,深可见骨的伤口。

那伤口大开着口,创口参差不齐,不知道被划过几刀。红腻腻的鲜血从伤口里汩汩流出,有些泛起雪沫,顺着他举起的小臂淌进手肘,手肘堆叠的袖口,已经被鲜血染透。

如此诡谜的画面,沈砚却不觉得,他的视线痴迷地落在自己淌血的手腕上,神情妖孽而迷情。

来思被这场景刺激到了生理性反胃。先时的惊呼引起沈砚的注意。

他抬头看向来思,倏然露出一个似妖非妖的笑容,艳丽如同开在午夜,以鲜血浇灌的嗜血玫瑰。

他语调懒懒,带着点妖娆:呀,来思,你来了呀。

这样的沈砚是来思从未见过的,美,魅惑,却也危险。危险到令人恐惧。

她尽力稳住声音,强作镇定地问他:殿下您,在做什么?

沈砚闻言,随意看了看自己手腕:你说这个呀?我在他忽然对她眨了眨左眼,俏生生道:玩、啊。

来思:她说不出话来。

沈砚看见她不适的表情,疑惑地问:你不觉得,血液的味道,很迷人吗?

来思惊悚地看他。

他却兀自沉溺:用肮脏的血液养活的人,再割开自己的血管,细嗅这诱人的甘美,不正是物尽其用吗?

他盯着自己的手腕看了许久,眼见那血液越淌越少,他不满地皱起眉,在来思根本未看清其动作的情况之下,再度抬手在那伤口处狠狠割了一记。

鲜血顿涌而出。

来思瞪大双眼。

沈砚却好像发现什么惊奇的事情一般,惊奇地道:呀,手筋好像被割断了一根诶,我下手太重了?

那只手差点废了,后来还是楚恭认识的一位郎中硬生生替他将左手手筋缝合上去的。养了一整年,才慢慢恢复,愈合。后来为了上战场,特意请了西域专司去痕的大夫来上京住了三个多月,才慢慢将那道疤给抹掉。战场之上,最重要的便是身体康健,四肢健全,若教人看见他手腕上的疤,又有内行猜出曾断过手筋,只怕难以服众。

来思默了默,又继续道:不过其实说起来,那条疤,若真要仔细观察到的话,并不是完全看不见,只是一般人不知道这件事,无人会去留意。伤口毕竟太深了。

缝合手筋之时来思同楚恭都在场,包括那位大夫在内,全都替他疼得慌,只有沈砚,跟个没事儿人一般,随意坐在椅子上将手放在桌上,脸上挂着懒散的笑意,任由大夫一阵一阵的扎进他的骨肉之中。若非来思隔得近,看到他额头上细密的汗,当真会以为,这缝合手筋并不是什么大事。

这个人,将自己压抑到极致,压抑到变态的地步,旁人瞧一眼都疼的事情,他云淡风轻。旁人无论如何不敢做的事情他视为寻常,如履平地。

刀子一刀一刀割开自己的皮肉放血,旁的人瞧了只觉惊悚不已。他却欣赏血液涌出来时膨胀的美,赞赏其为绝色玫瑰。

如今再想起当时的画面,来思依旧心有余悸。

她结束自己的述说,闭了闭眼,最终吐出两个字:疯子。

沈砚就是个疯子。

他根本不是人。

来思缓过自己的情绪,立时去看是宁,却见是宁站在水里,垂着眼睫,无声地哭泣。

来思慌了神,安抚她:公主?您怎么了?吓到了吗?她焦急道:奴婢说这些不是为了吓您,只是为了告诉您,王爷他他是个疯子,若是可以,能远离就尽量远离,否则

他那样做的原因是宁没等她说完,擦掉了眼泪,带着些许鼻音问她:他一刀又一刀划开自己的手腕,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

来思梗住,喉间吞咽,说不出话来。

是宁虽然眼睛通红,但眼神坚定,面无表情时,竟然有如同沈砚一般的慑人气场。

她同来思对视,拼了命地才把自己那阵心疼压下去,目光清朗强盛。

我们都知道,他从一个朗润温良的天潢贵胄变成来思你口中的疯子,原因究竟是因为什么,是他的错吗?当然不是。他明明是整个事件的受害者,最无辜的人,却硬生生被逼成了这样。

是宁忍不住哽咽,顿了一下,继续道:我们怎么可以因为受害者变得让普通人无法接受便把责任都推到他们身上?凭什么?这一点都不公平来思。一点都不,那明明不是哥哥的错,凭什么,一切都让他承担,凭什么

说到最后,终究还是因为哽咽而无法继续。终究还是因为心疼而落泪。

心口一阵一阵抽着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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