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夫君个个太妖娆42(1 / 2)
怜卿的面色微变,他掩饰性地笑了一下:“澜夜,你是不是感受错了,再灵敏的感觉,也会出错的,你大概是太紧张了……”
“不会,这是我赖以生存的本钱,如果这都能出错,我也活不到现在。”
澜夜坚持自己的看法。
殷无邪翘起了二郎腿,慢条斯理地揉了揉手腕:“怜卿啊,我们密谋大事的房间里,本来应该是没有安全隐患的,不是吗?你现在却在这里私藏了第三个人,和她共处一室,怎么,你是心思活泛了,想投入二皇女的怀抱,还是春心泛滥了,正在跟人私会呢?”
他虽然用的是调笑的语气,但威胁之意却溢于言表。
苏清欢和澜夜也配合地逼近上来,把怜卿围在中间。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把这人是谁交代出来,若道半个不字,就别怪我们翻脸不认人了!
“诶?”苏尚书轻咦了一声,“夏怜卿,你的守宫砂是不是没了?”
他们男儿生来身上就有一处皮肤长着小红点,在和人结合、经历过一次情事过后,就会自然地消退掉。这方世界是女尊男卑,女人们为了确保自己未过门的夫君是清白的,它的作用就是至关重要的了。女权者把它命名为守宫砂,久而久之,这种说法就流传下来了。婚前没有守宫砂的男子,是要遭受万人唾弃的,连婆家也有可能会当场悔婚,另娶他家,而这个男子就会背负荡夫的骂名,永世不得抬头,大多会以自尽作为结局。
另外,由于个体差异,每个男性守宫砂的位置都是不一样的。北辰珏的守宫砂在右胳膊的上臂外侧,苏清欢的守宫砂在脊背右侧的肩胛骨上,他们两人都不是明显的类型,属于那种就算消失了,不在婚前特意检查的情况下,也是没人发现的。
但怜卿的就不一样了。
作为一个上代花魁风流一夜的产物,他和他艳名远播的爹一样,他的守宫砂也生在眉心正中的位置,妖妖娆娆的一点朱砂痣,生来就是做花魁的苗子。
这位置明显的守宫砂,虽是他“沽名钓誉”和“提高身价”的手段,但也有显而易见的麻烦,一旦他失了身,世人都能通过他眉心的守宫砂看出来他不洁了,那对他的名声和身价都是不小的打击。
未雨绸缪的怜卿显然是想到了这一点,于是,他自从出道接客,面对世人的,都是眉心处绽开的一朵五瓣梅花妆点的花钿,守宫砂就隐藏而成了攒簇的花蕊。
他可真skr是个小机灵鬼。
以前的是个真正的守宫砂,如今的,却变成了画上去的了,它们还是有细微的区别的。
苏尚书的眼光一下敏锐,之前心情糟糕也就罢了,现在一旦把目光落在怜卿脸上,没花多长时间,就发现了不对。
听了这话,殷无邪也仔细地看了看,也发现了问题,他本身就是男儿身,不认真看也就罢了,更何况今天怜卿画得有点不走心,很容易就能看出差别来。
澜夜么,眼神放空,却是变得有些迷茫了。不提他也罢,他本来也不是个正常“男人”。
被这么多人盯着代表贞洁的守宫砂看,怜卿的面色也是羞窘起来,他急急忙忙地用水袖挡住了额头,故作凶巴巴地道:“你们干什么,难道还不允许我谈个恋爱了?你们都找到真爱了,我就不行了吗?我怜卿不论是才情还是武艺,哪个比你们差了?”
他也是位列长安城四大美男之一的人啊。
殷无邪目中有异色一掠而过,他轻撩衣摆优雅地起身,拍着手掌笑靥如花:“当然不是,凭怜卿公子您的才情和名声,想和你鱼水之欢的人怕是如过江之卿,前仆后继啊,我只是疑惑,你怜卿偷欢归偷欢,我还真管不着,怎么……你如今把人藏在这里,是想让她入伙吗?我们这皇三联盟,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拉进来的,夺嫡之争,押中了有从凤(龙)之功,压输了,可就是赔得血本无归,甚至连坐九族……你,不会不清楚吧?再者,说句不客气的话,你的相好的,她又是从哪个旮旯子里冒出来的,她有这个资格加入我们吗?”
好话坏话都被他说尽,他虽然面带笑意,但语气却是非常不客气:“好了,让你的女人出来见见我们吧,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就知道了。”
笑里藏刀。
“抱歉。”怜卿的回答也很坚决,“我肯定是你们阵营的,这点不会改变,背叛无论在哪里都是大忌,请你们理解我,给我一些信任,我的小爱人他很怕羞,况且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不会对我们造成影响的,我发誓,以我的名声和生命起誓。”
“你不背叛,你能保证她不背叛吗?”殷无邪笑里藏刀,他的右手若无其事地探到刀柄上,“你连她的脸都不让我们看,谁知道你和她打得什么主意呢?此事事关重大,容不得半点差错,我们不能冒险,也不敢冒险,既然你执意如此,那我就打到你服气吧!”
“夏禹国的御丝之术,我也想领教一番呢~”
北辰珏躲在屏风后面,感到十分震惊,这群男人是嗑了枪药了吗,火气这么大?自从见面开始,就一直在吵吵,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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