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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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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信这人与别人不一样,明明同是泥腿子出身,却穷讲究得很,夏天军营里的男人打赤膊的一群群,到哪都是白花花一片的光膀子,但韩信不,他的衣服永远穿得板板正正规规矩矩,从不与将士们一同洗澡沐浴,更不喜欢与人有过于亲密的接触,让人忍不住怀疑这厮是不是一个女扮男装混军营的。

今日也一样,打了胜仗,将士们的衣服穿得松松垮垮,好多人卸了甲,只着着箭袖武服,他也一样,穿着单衣便来寻韩信。

但韩信依旧与旁人不一样,依旧是往日的整齐模样——他的盔甲仍好好穿在他身上,当他一头撞上去时,正好撞在坚硬的盔甲上,撞得他眼冒金花,酒意瞬间醒了大半。

“大将军,您这是做什么?”

卢绾揉着额头哀嚎,“走得好好的,怎么突然停下来了?”

“不要拿你们的心思来猜度我。”

韩信双手环胸,眯眼看着他,“我与你们不一样,不好男女之事。”

“不好就不好呗,您至于这样吗?”

卢绾奇怪看了眼韩信,这次不怀疑他女扮男装,而是怀疑他——不举。

酒喝大了的人很容易控制不住自己的动作,心有所想,眼睛就往哪瞧,等他的视线慢悠悠向下,落在韩信腰下一寸的位置时,韩信没有好气的声音响了起来,“本将军好得很,不必你拿眼睛瞧。”

“倒是你们。”

韩信冷笑一声,冷飕飕的声音带着他一贯的轻蔑瞧不起,“当心被酒色掏空身体,日后连马都爬不上。”

“……”

他们这位大将军模样好,打战强,就是这嘴巴,着实毒了点。

卢绾被噎了一下,好一会儿才找到自己的声音,“那不会。”

“这小小女子,我还是能应付得过来的。”

“倒是大将军,您年龄不小了,该找一个知冷知热的人了。”

或许这就是兵仙的独特之处。

别人在欢呼终于活下来,终于又打了漂亮胜仗,于是醉心美酒与美人。

但而韩信不同,他不好美色,更不好美酒,别人在庆祝的时候,他一个人躲在角落里举一反三,思考下一次如果再遇到这种对峙,如何以最少的兵力大破敌军。

所以韩信是兵仙,而他只是乱世中想要活下来的普通人

所以当他惶恐自己会成为刘邦下一个的清理目标,几经犹豫之后,还是投了匈奴。

可不知是不是天命的确在汉的原因,他刚在匈奴待了没多久,便有刘邦亲提大军前来攻打匈奴的事情发生。

上一次的白登之围让刘邦险些丢了性命,若换成其他人,只怕余生都会听匈奴而色变,但刘邦不一样,人家依旧越挫越勇,斗志昂扬,把匈奴打得够呛。

匈奴到底是游牧民族,没办法跟大汉拼国力,死得人太多,冒顿便有些坐不住,对他便没了好脸色,“你不是说刘邦不足为惧吗?”

“这是什么?!”

“斩首万余人而归!”

“我匈奴的勇士才有多少人,竟让他斩首这么多!”

“这,这我也不曾想到啊。”

卢绾摸了下鼻子。

——谁能想得到刘邦一把年龄还御驾亲征呢?

不愧是在项羽手底下都死不了的人。

这心态,这气魄,常人拍马不及。

“单于,您不必忧心刘邦。”

卢绾搜肠刮肚想了几句安慰的话,“他年龄大了,又能打几年?您熬个几年就把他熬死了。”

“中原之地会打仗的人虽多,可老的老,病的病,一个比一个不成气候。”

卢绾循循善诱,“彭越病入膏肓,英布野心勃勃,至于那个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淮阴侯,他早就被吕雉杀了,只要您熬死了刘邦,中原之地还不是忍您拿捏?”

这句话是掏心窝子的话。

而那时候的他,也万万想不到未来会有一场大汉王朝版的长平之战在等着冒顿。

周勃领兵,彭越为辅,这个配置怎么看怎么像白送。

——彭越乃绝世悍将,周勃与他相较,当个先锋都够呛。

可事实就是如此,周勃是三军主帅,而彭越憋憋屈屈在他手底下做事,卢绾听到斥卫来报的时候,第一次认真分析彭越的病究竟来自于何方。

——八成是被周勃给气出来的。

别看他跟周勃都是沛县出来的人,但他跟周勃一起共事的时候,一样被周勃气得够呛。

他如此,世之悍将的彭越也不会好到哪去。

且有一种明明自己可以独当一面大破匈奴,却偏偏要听周勃指挥,然后输得冤枉输得惨的憋屈。

恩,彭越委实不易。

“好!”

“很好!”

但冒顿想的不是,而是另外一件事——

冒顿一拍大腿,把卢绾吓了一跳,“来人不是刘邦,便不足为惧!”

“儿郎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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