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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族之婚后生活_8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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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不赞叹,您的雌子真是太美丽了,这样的雌子简直没人舍得将他放出来——您应该造一间精致的笼子,他会成为世间最可爱的夜莺。”

“可惜他不喜欢,偶尔也得照顾一下雌子们的心情,不是吗?”秦简之笑着转了转手里的烟斗,笑容冷淡。

“您真是太仁慈了!我从未见过像您这样宽容大量的雄主!”

秦简之从兜里掏出米特的钱币,带着严景离开了这个拥有百年历史的制衣店。

皮靴在青石板上叩出的声音格外清脆,在这个黄昏人烟渐渐稀少的小道上,能传出很远很远。

“你不高兴了吗?”

秦简之吐出一口气,过了一会儿无奈地说:“怎么可能高兴呢?”

他早就听说过米特的怪异之处。明明科技十分先进,却保留着大量的传统——譬如贵族老爷们爱穿复杂而又麻烦的制服,这被称为哥特式的服装看起来华丽,但穿起来却并不舒服,也不实用。又譬如在这里,雌雄之间的隔阂是如此明显,人们甚至津津乐道于雄虫是如何虐待他们的雌虫的。

在摩尔,虽然还有些许旧时代的糟粕遗留下来,但至少在法律上,雌虫并不是那么地无助。

他们来到米特已经五天有余了,第一天秦简之被路上所见到的一切震惊得几乎要忘记言语。一个雄虫手里拿着五根绳子,绳子的末端,分别拴着一个雌虫,他们美丽又可爱,却像狗一样在地上爬行,膝盖和手掌磨出了厚厚的茧子。

路过的雄虫朝他们投来兴奋和激动的眼神,而雌虫们只是低下了头,从他们身边快步走过。

“真是恶心。”

秦简之低头啐了一口,余光在严景手腕上发现了一个镯子——那个镯子是红色的,代表着这个雌虫已经有主人了,其他雄虫不得再与他说话。

“我一刻都不想在这里待下去了。”

路边破旧的房子里,传来隐隐的求救声和鞭子抽打的声音,秦简之听得清清楚楚,这让他更加恼怒。

“你看起来就像气呼呼的小孩子。”严景看着他好笑地说。

“而你看起来好像完全不生气——明明你也是雌虫。”秦简之悻悻地说。

“生气是没有用的。”严景摸了摸手腕上的镯子,夕阳斜照下来,帽子在他脸上投下阴影,遮住了他的半张脸,秦简之只看到他的嘴角,上面挂着一丝不明意味的笑容,“我倒是很庆幸,我没有出生在这个国家。”

————

当晚他们回到租住的旅馆时,秦简之抓着严景,很用力地在他身上啃噬,像是要将他吃下去一样——或许是因为长达一个多月的担忧,又或许是因为五天来的愤怒,总之,他十分地用力。

严景眼前发黑,他感觉自己像是融化了一样,秦简之趴在他身上,后面湿热而充实,他的怀抱温暖宽厚,几乎要让他溺死过去。

“秦……简之……”

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只听到自己黏腻的声音和对方的喘息。

秦简之越来越熟练了,这是他眼前出现白光时,唯一的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开车!!!

完全不在计划内啊!!!

写完了才发现自己开车了00

话说,谁还记得这篇文——他其实是个虫族文啊。

啊,差点忘记

感谢小拉拉小可爱送的火箭炮。

么么叽

☆、

但凡是一位算得上高大帅气的雄虫, 总想娶几个雌虫, 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雄虫,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 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 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孩子理所应得的一个归宿。

————以上出自于米特一位佚名作家出版的《傲慢与偏见》开篇。

而现在, 秦简之正处于非常头疼的境地里。

要知道, 一位年轻、英俊、帅气并且有钱的雄虫是多么地吸引人——他出手阔绰,前几天刚买下了两张珍贵的前往摩尔的船票,最重要的是,他如今仅拥有一个雌子。

假如说以上的条件还只是吸引注意,那么最后一个条件则让所有雌虫都梦想成为他的雌子。

他对待那位雌子是如此的温和,据旁观者仔细观察,那位名叫烟锦的雌虫脖子上没有任何勒痕,手上、胳膊上留有些许的旧伤, 但有经验的人一看便知道那并不是刻意施虐后留下的痕迹。

某一次, 当烟锦想要攀上某个高处时, 那个雄虫甚至下意识地伸出手,仿佛担心他掉下来似的(尽管他后来笑了笑,仿佛在自嘲多余一般。)

“他一定是童话里的王子。”

“……王子也没有这么好,你忘记之前死掉的那个王妃了吗?”

于是,仅仅三天内, 无数的人涌进那座小小的别墅,几乎踏平了门槛,房东对花园中被踩坏的花感到非常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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