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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跟他这些年的遭遇相比一道十厘米的伤口确实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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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子以为你会让他开车到叶欢那里,不仅安全,还可以顺便疗伤,你却告诉他让去市里最好的医院。

秃子和阿程都有些诧异地看向你。像阿程身上的刀伤或者枪伤,是属于灰色地带上的纠纷。活在阴影里的人们,即使受伤也只能找个藏身之处自行处理;有点钱的,可以去私人诊所花高价请人帮忙处理。没有人会傻到受伤后去大医院治疗。一旦医院接收到类似的病患,都会第一时间与警方取得联系,受伤的过程被警察盘问并登记在册。

别人避之不及的事,正是你要的结果。

在座的都是聪明人,他们很快就能想明白你的用意,坐在前面的秃子对着你竖起大拇指比了一个赞。

“果然,这最不能招惹的还是用脑子的人,杀人于无形啊,啧啧啧。”

不需要刻意去警局报案,而是让警察主动找上门,你们只需要坐在医院里等着,所有环节都会自己扣上锁。其实医院的治疗和警察的盘问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雁过留痕。你们无故别人围堵受伤、慌忙去医院包扎、无助接受警察盘问,都会被记录在监控视频里,也将成为你们日后促进案件进展的证据。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即使有人可以删除记忆,你也有办法把这段记忆公之于众。

秃子把你们送到目的地就自然结束今天的任务,他看起来心情不错,给人当个司机就能赚到不菲的酬劳,是稳赚不赔的买卖。秃子能从底层的蛆虫混成现在的地位,不可能是个傻的,但总归是个用拳头说话的混子,你这种玩心眼的人,是他恐避不及的类型。短期合作,就是双方合作愉快,一旦接触时间过长,他就会反思自己是不是会被你卖了还在帮你数钱。少接触一分钟,就是少一份麻烦。

阿程对于去医院这件事多少是抵触的。即使不说出口,你也可以察觉到他对医生护士触碰的不适。对阿程来说,他早已习惯在黑暗中展露身体,沉沦在肮脏的欲望中,却永远无法习惯阳光下来自一般人或异样或关怀的目光。上一次去叶欢的诊所阿程做全身检查的时候,你还把他当做一个有生命的物件儿,你甚至直接把他丢给叶欢,自己回去睡觉。然而现在不一样了。他是一个,鲜活的、有血有肉的人,还是替你抗下后背上一刀的人,你无法再无视他身为人的情感。

你替阿程拒绝了脱掉上衣的要求,只剪开伤口部分的布料方便清理和缝合。缝合伤口的过程进行得很顺利。警察也来得及时,他们按照流程为受害人进行笔录,今天的事被定义为普通的滋事挑衅行为,相仿案件多不胜数,往往不会有什么结果。

忍痛应该是阿程这些年最擅长的事,从受伤到现在全程没有发出过呼痛的声音。忽略他失血过多的脸色,行动如常,完全看不出他身上有着怎样狰狞的伤口。跟他这些年的遭遇相比,一道十厘米的伤口确实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事。

“鹏、鹏程?”

就在你以为今天的事情告一段落,可以结束的时候,没想到还会在医院遇到意外收获。鹏程这个名字,除了你戏弄阿程的时候叫他全名,应该很久没人叫过,阿程自己也想不出,事到如今,还有谁会这样叫他。

你转过身,找寻声音的源头。那是一位满头花白头发的中年男子,满目憔悴,脸色蜡黄,是常年积劳之相。你花了几秒钟的时间才认出来,眼前的中年男人,就是曾经出现在你资料上的人:四年前,阿程的同事,曹鑫。就你掌握的资料来看,曹鑫其人四十出头,怎么也不应该是白发苍苍的枯槁模样。阿程被判刑入狱后他便辞职离开警局,带着女儿相依为命。如今这副样子,八成跟他女儿的病情脱不开关系。

毕竟是和阿程相处几年的同事,他比你更先认出眼前男人的身份。当初你交给阿程这个男人的资料和住址,阿程最终还是没有选择去找他,不曾想会在今天医院偶遇,真不清楚是缘分还是报应。

当年韩殊作为当事人,可以参与到整个案件中来,还能威胁陶小川几人更改口供,曹警官可以说功不可没。即使他对身边同事绝口不提家里孩子的身体状况,也隐瞒不过你。四年前曹鑫十二岁的女儿肾脏衰竭急需要进行换肾手术,除去高昂手术费用,能够匹配到合适的肾脏捐献者也是可遇不可求的事,对当时的他来说,犹如晴天霹雳。这个时候,韩殊宛如天神一般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拯救女儿的唯一办法。救还是不救,摆在一个清廉多年的人民警察和单亲父亲面前。他的选择,大概是所有普通人都会做的选择。一边是陷害疼爱的后辈,一边是垂死挣扎的女儿,答案显而易见。这可能也是阿程没有去找他的原因,即使见到又能怎么样呢?摆在眼前的就是一道无解的题。阿程不差他那句道歉。

原本以为过去就过去了,下一次见面恐怕会在法庭上,没想到在今天提前了日期。曹鑫是外地人,早年离异带着女儿,辞去警察的职务后更是跟以前断绝联系,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的他现在出现在医院里,唯一的可能就是他的女儿在换肾四年后,病情又一次恶化。

阿程仅望了他一眼,曹鑫就红了眼眶。说到底,他和陶小川一样,说不上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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