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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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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对不起,我应该把鞋脱掉的。”李欢欢看着老K光脚在厨房里移动,像突然醒悟过来,单立着脚拽下雪地靴,老K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她把鞋放到门口的鞋柜上,顺便将他进门随脚踢开的鞋子一并摆上去。

“你在害怕?”老K脱掉西装,随手扔到一旁的椅背上,又解开衬衫袖子上的纽扣,将袖子一点一点卷过胳膊肘。

“我只是不太适应在北京被当做客人对待。”

“鞋柜里有拖鞋,我建议你穿一双。”老K扫一眼李欢欢光脚踩着的瓷砖地。

鞋柜里确实有拖鞋,只一双,灰色的,很大,李欢欢需要抓牢了脚尖走路,才不至于掉下来。

李欢欢走到水池边,水池里有西红柿、黄瓜、香葱,台面上摆着食用油、鸡蛋、盐还有醋,都是刚刚从购物袋里拿出来的。

水龙头拧到最大,老K开始清洗西红柿。

“这一顿饭看起来要相当昂贵。我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如果你能猜出那扇门的密码,后悔当然可以。”

“我猜这里的隔音刚好也很不错。”

“这一层没有别的住户。其余两间我都租下来了。”

“有钱人的丧心病狂。”

“只是不希望我的电锯声吵到邻居。”

“我要斗胆打开冰箱看看了。”

李欢欢边说边打开冰箱门,里头一排排的尊尼获加,最下面一层是巴黎水,再没有其他的饮料,李欢欢随手拧开一瓶巴黎水往嘴里倒,看到老K已经将番茄去皮切块,刀工颇为熟练。

“你真的会做饭?”

“想不到?”

李欢欢摇摇头,老K扭头看她一眼,道:“你逃得太快了嘛。”

“所以我们这种人,真的很辛苦,一天到晚跟自己的愚蠢赛跑。”

老K又看她一眼。

“今天算什么跑赢了?愚蠢还是智慧……或者说理智?”

“感动之至。活到28岁,你是第一个觉得我会有理智的人。”

“看来我们真的应该好好认识认识。”

“咦……我8岁就认识你了,有钱人!这顿饭给个熟人折扣吧。“

“有钱人会抓住一切挣钱的机会,晚餐工人费给你打八折。食材免单。”

“有钱人要失望了,西红柿我可以生吃的,不需要工人费那么麻烦。”李欢欢伸手去抓玻璃碗里的番茄块,一面往嘴里塞,一面眼神狡黠地看着老K,老K回望着她,牵动嘴角,终究什么都没说,只是伸手拂去她嘴角的番茄汁,李欢欢受不了这种亲昵,眼里的泪冲出来,她低下头,道:“有钱人的家有没有参观禁地?”

“这里?”老K转身又开始准备别的食材,接着道:“今天穿得这么漂亮,我不想你染上油烟味。”

“我开始决定要给你小费了。”

李欢欢趿拉着拖鞋走开,身上还穿着她那件羊绒大衣——她里头那件吊带小礼服实在是太单薄了,完全不适合这种旧情人见面的场合。

呵,旧情人。

老K的家属于典型的男人居室:冷寂的灰白黑色调,非功能性家具一件没有,零装饰品。唯一称得上温度的摆件,大概就是卧室床头那个带投影的闹钟,显示屏上的字体是冬日正午阳光的颜色。衣帽间在卧室的尽头,也是开放式,原木色高矮交错的架子,衣服折挂得井井有条,纤尘不染。卧室另一边的浴缸格外抢眼,对着窗户,毫无遮拦——老K这个暴露狂。李欢欢转一圈下来,心想:要不是老K在屋里做饭,这房子就是个样板间。

“借一件衣服穿,这次保证还你!”

李欢欢最后停在衣帽间,大声喊。

老K没有回答,可能抽油烟机的声音太大了。

衣帽间的衣服全都按照色系和材质精心搭配过的——包括饰品:手表和袖扣——成套摆放,需要的时候穿上就可以走人。李欢欢找到一件灰色的尖领套头毛衣,对着镜子比一比,领子刚好遮住吊带礼服裙的肩膀,长度及大腿,正合适!于是脱掉羊绒大衣,套上毛衣。

李欢欢穿着毛衣走向餐厅,衣服上像还有老K的味道,她抓起领子贪婪一嗅,被老K的声音吓一跳——“不用那么嫌弃吧,那件衣服是新的,吊牌还在呢。”

李欢欢伸手往后抓,抓了半天没抓着,老K过来抓起下摆轻轻一扯——原来吊牌钉在下摆上。

“开饭了。”

老K抓着她的手把她领向餐厅。

看起来很朴素的一顿:樱桃木的餐桌上,一盘西红柿炒鸡蛋,一小碗葱油面,小葱细细地攒在碗中间。

香味扑鼻。

“我一个人的?”

老K笑,点头道:“你一个人的。”

李欢欢落座,将袖子高高撸起,像等不及要将全部食物填进肚子里。

老K坐在她对面,双手抱胸,胸前衬衫上头的两粒扣子没扣,样子看上去慵懒又迷人,像随时准备做别的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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