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3o章(2 / 2)

加入书签

是孺子可教。”花月摸了摸柳春风的后脑勺说道,“越亲密,越危险。他二人既要相依为命,又需互相提防,就好比二人手中都握着一柄架在对方颈间的利刃,聪明的话,就通力合作,谁都别先动手,除非可以将对方一刀毙命。一旦有一个先动手,到时候可就不是两败俱伤了。”

“不是两败俱伤,又是什么?”

“是同归于尽。”

--------------------

1 银朱

银朱是一种绘画颜料,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我感觉这个名字很有画面感——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适合这个爱恨分明的角色。

第31章 轻薄

“两年前,白杳杳的父亲因杀人被判斩刑,她没了依傍,又怕死者家人不肯放过她,这才来了悬州。乐大人派人去郎州询问过当地知州,确有此事嗯?”

花月揽着柳春风的手臂有些酸痛,想放下缓缓,可刚一收手,柳春风肩背着凉打了个颤,扭头给了花月一个“你怎么回事”的眼神,花月心中一慌,连忙将手臂又放了回去,心想,这家伙准是当主子当惯了,觉得天下人都该伺候他。

“白杳杳与韩浪,一个两年前才到悬州,一个土生土长的悬州人,非亲非故的,你说他们是何时又是在哪里认识的?在水云间?可水云间里来来往往的风流郎君众多,白杳杳为何单单对韩浪另眼相看?在侯府里?他们顶多打几个照面,难不成这就是诗文里说的‘与君初相识,如见故人归’?花兄?花兄!你今晚是怎么回事?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天涯明月新,朝暮最相思。

白杳杳与韩浪是否如诗句所说,花月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每每见到柳春风正是这“犹如故人归的”的心境。更令他苦恼的是,后一句“朝暮最相思”也有了苗头。

“在在听。”花月愣愣地,无法将目光从柳春风脸上挪开。

“那你怎么想?说说。”

“刚才风大,我没听仔细,你再说一遍,柳柳兄。”

柳兄。

这突如其来的亲近,并没有顺利传达出花月的切意真情,反而让柳春风汗毛倒竖,毕竟小画本里讲过,眼前这人一到晚上就不太正常,别是什么发疯的前兆。于是,他半句废话不敢多说,乖乖重复了一遍之前的问题。

花月自知今夜言行古怪,于是定定神,道:“他们何时认识,暂时未知,但他们何时入的侯府,可是一清二楚。”

“去年冬天,都是去年冬天。”柳春风一惊,“难不成他们来侯府就是为了杀冯长登?”

花月点头:“极有可能。这人世间杀人的理由一只手就数得清,为情,为财,为仇。你说,他们为得什么?”

“可以排除为了钱财。悬州城那么多富商巨贾,白杳杳若是为了钱财也不会跟冯长登。”

“嗯,那为情呢?或许白杳杳已有了意中人,迫于一品军侯的淫威只能进了虞山侯府。”

“不会。”柳春风一口否认,“我听宋清欢说,是白杳杳自己要跟冯长登走的。她是水云间的头牌,有各路文人显贵捧着,一般人可动不得,就连宪王、襄王都不敢轻薄于她。她能去虞山侯府,对冯长登来说,是天上掉馅饼的喜事,以往不屑与冯长登来往的人为了听上白杳杳一曲,都得捏着鼻子去冯府赴宴,比如宋清欢。”

柳春风与白杳杳有过一面之缘,便是有一回与宋清欢一起到候府听曲。

那日,冯长登命白杳杳挨个儿给客人敬酒,到柳春风这儿,未及柳春风起身,醉酒失力的美人脚一软,跌坐在怀,一壶酒也一滴不剩地浇在了柳春风身上,有个嘴欠的见状调笑道:“瑞王殿下唇红齿白,别是被杳杳错看成了解酒的果子”。

在众人哄笑中,柳春风红着脸擦完自己的前襟,又想伸手帮白杳杳沾一沾袖口的酒渍,可一想到授受不亲的规矩,便改为将帕子双手奉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